近日,美国恶意策动的所谓“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案”(以下简称“涉疆法案”)正式进入执行阶段。该法案编造涉疆谎言谣言,是美国再次以“人权”为名伸长干涉黑手,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主义之实,包藏着打压新疆企业、遏制中国和平崛起的恶毒祸心。美方所谓涉疆法案严重违反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完全违背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和国际贸易规则,严重破坏国际法律秩序、国际经贸秩序和国际关系稳定,严重损害中美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伤害两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中国新疆地区各族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人权造成破坏。
卑鄙图谋罔顾事实真相
全球经济萎靡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肆虐的交织影响下,美国不思履行大国责任,反而阻碍他国发展,肆意制造“中国威胁论”,将卑劣政治目的披上法律外衣,这是对法律价值的亵渎。人们不会忘记美国对阿富汗、叙利亚等国犯下的累累罪行,不会忘记美国动辄发动战争、制裁,恣意侵犯他国人权以及借法律之名实现“长臂管辖”目的的卑劣行径。
美方所谓涉疆法案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抹黑中国,荒谬至极,充斥着虚伪、谎言和偏见,经不起任何现实推敲。新疆不存在所谓“强迫劳动”问题,产品不能因“涉疆”而被推定存在“强迫劳动”。中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捍卫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涉疆法案所点名的行业和企业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机械化技术,非但在客观上不需要“强迫劳动”,而且在事实上为新疆人民带来了更好的工作收入、更体面的工作条件、更完善的社会服务和更高的生活水平。
新疆和谐发展是铁的事实,充分证明了所谓涉疆法案的荒谬。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和中国其他地区一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等方面,新疆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政府借鉴国际经验,依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制止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在新疆滋生和蔓延,为全球反恐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族人民安居乐业,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有力保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超越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新疆人权事业发展进步有目共睹。中国曾多次邀请各国使节、国际组织官员、媒体人士等赴新疆参观访问,主动公开透明地接受各界监督。美方出台涉疆法案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其所包藏的“以疆制华”的卑鄙图谋令人唾弃。
美国无视新疆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接连假借所谓涉疆法案挑战我国主权底线,以人权为借口破坏中国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局面,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和霸权逻辑。所谓涉疆法案只能让世界各国人民进一步认清美国的伪善面目和霸权本质,只会让中国人民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决心更加坚定。
法案内容充满霸权逻辑
所谓涉疆法案是美国为一己之私损人害己的恶法,处处体现着霸权主义和强盗逻辑,处处充斥着歧视性,是对人类法治精神的践踏,在内容上十分荒唐。
一是大搞“有罪推定”。该法案的核心条款“可反驳的推定”预先推定所有产于新疆地区或有关实体的货物存在“强迫劳动”问题,均不得入境美国,除非企业能提供“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在禁止进口问题上,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享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并且证明不存在“强迫劳动”的举证责任由美国进口商承担,因此这种证明义务将传导给供应链上游的中国供应商。同时,过高的供应链合规要求覆盖从产品到原材料的全链条,需要供应链上全部供应商的配合,这在实践中十分困难,导致“可反驳的推定”在事实上无法反驳。美国这种有地域歧视的“有罪推定”进口限制,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自由贸易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二是不具可操作性。美国跨部门“强迫劳动”专项执法组启动调查的前置标准和执法程序不透明,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暂扣执法程序和通关判定标准不明确,亦未对已通关的货物公示相关信息,导致该法的确定性、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大打折扣,不具备生效执行的基础条件。如何合理地证明进口货物不涉及“强迫劳动”,需建立透明、合理的可追溯性认定方法和检查标准,而法案对此并未予以明确,导致企业面临的合规成本巨大,对于法案的实施效果缺乏可预见性。对于国内供应商而言,提供溯源资料还可能引起商业秘密泄露等担忧。
三是不惜损害美国消费者利益。该法案的实施将严重损害新疆地区经济发展和劳动人民收入,不成比例地过分加重企业负担,尤其给中小企业设置“市场准入”难题。同时,供应链产业链相关企业面临极高的合规成本,无形当中提高了出口美国商品的成本和价格,最终损害美国消费者利益。美国半导体协会认为,涉疆法案将导致美国关键制造业以及其他需要及时获取半导体芯片的行业发生不必要的供应链中断。该法案的扩大化适用,将为中美贸易戴上沉重的“枷锁”。
恶法横行损害国际人权发展
所谓涉疆法案是美国针对新疆议题推行其竞争战略的又一体现,将干涉黑手从新疆特定产品和行业领域进一步扩展到新疆全域和全部供应链,无疑是一部恶法,应警惕其施行给国际人权事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后果。
一是其加重了对美出口商和美国进口商的不合理责任和义务,严重影响中美经贸活动的正常开展。涉疆法案禁止进口的范围为全部或部分生产于新疆的产品及特定清单实体生产、出口的产品,未限定产品种类,范围远比暂扣令更大。在“有罪推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模式下,以中国企业为主的出口商及供应链的不合理责任和义务大幅增加,供应链合规成本和产品溯源复杂度显著增大,美国针对进口产品执法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此外,针对中国企业接受外方投资或合作的场景,投资方或合作方也可能提出供应链尽职调查等要求。无论从法律、政策还是执法实践来看,美方对进口企业和进口商品管控都呈现趋严态势,严重影响中美经贸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是其将扰乱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稳定,使全球经济复苏雪上加霜。涉疆法案宽泛的禁止进口范围及举证责任倒置所导致的负面效应将波及涉疆供应链中的众多全球企业,极大地扩宽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可能暂扣产品的范围。各国企业即使不直接使用来自新疆的原材料,其对美出口都可能因涉疆法案影响而受阻。同时,涉疆法案要求选择在第三国设厂的企业针对产品供应链开展尽职调查,并按照美国法律要求承诺特定事项和准备溯源文件,从而进一步增加了通过第三国出口的不确定性。这些影响表明,美国为维护其经济利益和经济地位,达到其“供应链重塑”之效果,不惜频用制裁手段,滥施贸易保护主义,肆意推进国内法的域外适用,扰乱以资源优化配置为导向的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加剧供应链紧张和通胀形势,使全球经济复苏雪上加霜。
三是其增大了美国与其盟友协同的负面影响,破坏国际关系和国际法。自美国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借口开启对华制裁以来,美国联同欧盟、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国陆续出台了相关对华制裁措施,甚至与“四国机制”、七国集团等盟友协同作战,将打压中国的政策延伸到其他国家,制造地缘政治冲突,转嫁内部矛盾和危机。涉疆法案意味着美国继对中国相关实体采取一系列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举措后,将继续采取对华遏制政策,阻碍全球经济合作,破坏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或将为美国盟友提供恶法参照。
四是其将损害包括新疆百姓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发展权利。美国沉湎于一己之私,全面禁止进口与新疆相关的任何产品,完全无视依赖相关产业生存的新疆百姓的劳动权、生存权和发展权,妨碍我国新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改善,挤压中国相关企业公平参与全球贸易的机会,剥夺中国相关企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话语权,损害中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伤害中美两国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
美国所谓涉疆法案从立法目的到法案内容、实施效果,满怀对臆想“竞争者”的敌视,极具歧视性与侵略性,打着人权旗号反人权、损人权,而伪人权掩盖不了其真霸权的本质。历史终将再一次证明,害人者终将自食苦果。
(作者:肖君拥、王惠茹,分别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理工大学科技与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