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专项基金成立《协议书》,经我会秘书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终止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基金、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西部人才培育专项基金、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影视教育公益基金、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治理荒漠化基金。我会已完成对上述专项基金的核算清查工作,剩余款项将用于科教文卫和环保等相近公益项目中。上述决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加强专项基金管理,规范运行,推进各专项基金依法合规、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