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意见》要求,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建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监督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特殊管教措施虚置、社区矫正空转等问题,确保罚当其罪、执行到位。要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努力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意见》指出,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对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要准确理解刑事政策和案件本质,认真全面审查事实证据,从严把握认定标准。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20年开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体适用率达到80%以上。要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建设,建立流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异地协作机制。要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
《意见》要求,要把“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没完没了抓落实。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沟通配合,积极推动健全各项制度,完善问责机制。要以性侵案件为切入点、突破口,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要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制作传播网络违法及不良信息、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管控、宣传报道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娱乐场所、网吧、宾馆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问题的监督,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进一步指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至2020年底,实现全国四级检察院院领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