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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基金

2019-11-20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共同设立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对北京市诉讼案件中的特困未成年人给予救助。香港爱国企业家钟惠明先生捐赠了首笔113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100万元)的启动基金。
  涉诉未成年人救助基金救助范围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受到重大人身伤害,无法得到实际赔偿,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二是受到性侵害,急需心理治疗,家庭贫困的未成年人;三是无法得到赔偿的已死亡被害人的贫困未成年子女;四是监护人缺失,身体残疾或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且家庭无力抚养,自身又不具备独立生活条件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刑满释放未成年人;五是认罪态度好并有悔改表现,具备一定文化基础,愿意继续求学或接受技能培训,家庭贫困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六是其他处于特殊困境的涉诉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