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合拍环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发起成立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青创基金。
鉴于北京合拍环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有关活动中,严重违反《协议书》“乙方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宣传活动的方案以及开展的所有活动必须报甲方同意”等约定,本基金会特此发表如下声明:
一、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自本声明发出之日起,解除与北京合拍环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签订的《协议书》;
二、北京合拍环讯科技有限公司未遵守双方《协议书》约定,未经报请本基金会批准同意,私自以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青创基金名义从事所谓“利亚英才计划公益项目”,私自设立所谓“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公益品牌项目(CU驿站)”地方运营中心,私自设立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青创基金网站,上述活动均与本基金会无关,本基金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已向北京合拍环讯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通知其解除2018年5月21日签订的《协议书》,同时要求其立刻停止以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青创基金名义从事“利亚英才计划公益项目”等一切活动。
如因此给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本基金会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