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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在厦门举行

2010-12-08

2010年12月,第二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在厦门市成功举行。

  为期两天的第二届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2010年12月8日在厦门闭幕,中美双方50多位专家学者就政务公开、开放社会、规范司法及律师作用等议题进行了研讨。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孟复出席了此次研讨会并致辞。

  黄孟复说,“中美司法与人权研讨会自去年首次举办以来,已成为中美两国人权法治建设领域一个具有公共性、开放性、互动性的交流平台,对两国法治与人权事业产生积极影响。中美两国加强磋商,增进互信,开展建设性合作关系,不仅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也有利于世界和平、稳定、繁荣。”

  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会长斯蒂芬•欧伦斯(Stephen A.Orlins)在开幕式上致辞说,“作为非政府组织,我们有独特的能力,可以在‘第二轨道’上取得更快的进展,促进民间层面的美中合作。我相信,我们今天的讨论,对两国人民和两国政府,都将带来裨益。”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美国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主办,以“加强法治、维护人权”为主题,共商后金融危机时代人权法治建设的发展大计。

  参加研讨会的30多位中方代表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等高等院校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

  10多位美方代表来自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及纽约大学、耶鲁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美利坚大学等高等院校。

  在开幕式前,黄孟复会见了参加研讨会的美方代表。黄孟复说,对话、交流是中美两国消除分歧、取得相互理解的很好的方式,中美两国司法界代表在厦门进行具体的人权事业的探讨是非常有意义的,期待此次研讨会取得积极的成果。

  过去的一年里,我国出台《食品安全法》,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通过《侵权责任法》,进一步完善了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颁布《社会保险法》,加强了对职工各项社保权益的保障;修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亿万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着力推动民主政治进程;对《选举法》、《劳动法》等多项法律进行修改,进一步加强了对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权利的立法保障。我国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发展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公民人权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中国人权事业在可靠的法治保障下得到全面推进。   中国已经确立了今后5年发展的总体方向和战略任务,“科学发展”作为新五年规划的主题,给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确定了新思路、新基调。中国的人权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阶段,中国的人权事业正在进入一个崇尚法治和实行法治的时代。